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以下简称“世汉学会”)拟组织开展2024年“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以下简称“主题学术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容与形式
本年度主题学术活动的形式如下:
(一)学术研究类
世汉学会个人会员(会费需在有效期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围绕以下方向自行设计题目,开展课题研究。课题名称表述需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1. 面向不同母语背景学习者的中文技能教学研究
2. 面向不同母语背景学习者的中文要素教学研究
3. 基于汉语言文字特点的国际中文教学研究
4. 人工智能视域下国际中文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5. 基于信息技术的汉字教学研究
6. 基于创新型语言教学理论的国际中文教学研究
7. 基于特定环境或类型的中小学国际中文教学模式研究
8. 智慧教育环境下高效课堂的教学策略和方法研究
9. 智慧教育环境下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的方法与策略研究
10. 专门用途中文课程和教材研究
11. 专门用途中文教师的角色定位与发展研究
12. 国际中文教师教育课程与培训体系研究
13. 国际中文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14. 国际中文教师专业能力认证研究
15. 语言类国际学术组织研究
(二)学术会议类
世汉学会单位会员(会员资格需在有效期内)可围绕国际中文教育领域学科前沿或学术热点,自行确定会议主题和议题,举办学术年会、专题论坛、专题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优先支持中文要素或技能教学类学术会议、与境外中文教育学术组织联合举办的学术会议以及世汉学会团体标准应用类学术会议。
二、经费额度
学术研究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共四档,学术会议类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4万元、6万元和8万元共四档,申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额度。
经费分2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通过结项验收后再拨付其余30%。申报者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以及所在单位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三、申报要求
学术研究类项目要求2年内完成并通过结项鉴定,学术会议类项目要求1年内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学术研究类项目申报者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领域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凡主持在研主题学术活动的,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不能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再次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立项。
四、监督与管理
经学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和专家集中评议形成建议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首批经费。
立项后,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任务,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申报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成果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等相关活动的直接支出。若项目研究成果通过结项验收1年后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项目成果未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或责任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
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的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的项目的已拨资金,责任单位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申报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者按照《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申请书》内容指引,如实填写书面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纸质版申请材料(1份)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秘书处(万老师收,010-58595952),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发送至shihanxuehui@chinese.cn。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秘书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