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经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依据学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会员条件
第二条 有加入学会的意愿,拥护学会的章程,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从事中文教学、研究和推广的个人和机构,均可申请成为学会会员。
第三条 学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世界各地从事中文教学、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教学科研单位和企业,以及依法成立并正式登记注册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二)个人会员:世界各地从事中文教学、研究和推广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要求中国籍会员在业务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四条 若破格吸纳具有中级职称且有学术成果的个人会员,应有理事推荐;吸纳单位会员,应有理事推荐。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五条 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程序
(一)登录学会官网,在线填写“世界汉语教学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提交一封理事推荐信;
(二)学会秘书处审核后,申请者下载“世界汉语教学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签章并扫描发回;
(三)常务理事会审批;
(四)学会秘书处向审批通过的申请者发送入会通知;
(五)申请者在接到入会通知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有效期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
(六)会员证书可登录学会官网会员账户下载。
第六条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程序
(一)登录学会官网,在线填写“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中级职称申请者需提交一封理事推荐信;
(二)学会秘书处审核后,申请者下载“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签章并扫描发回;
(三)常务理事会审批;
(四)学会秘书处向审批通过的申请者发送入会通知;
(五)申请者在接到入会通知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有效期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
(六)会员证书可登录学会官网会员账户下载。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学会及所属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和各项制度,执行和维护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四)积极参与学会及所属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
(五)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为学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六)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 会费与会籍管理
第九条 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一)个人会员每年度缴纳500元人民币会费;
(二)单位会员:营利性单位会员每年度缴纳10000元人民币会费;非营利单位会员每年度缴纳3000元人民币会费。
第十条 会籍管理
(一)会员会籍由学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二)学会秘书处随时受理入会申请,分批次发展会员;
(三)会员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会员账户进行更新;
(四)会员自加入学会之日起每年缴纳会费后,学会秘书处同意注册一次,未缴纳会费者暂缓注册;如无特殊情况超过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
第十一条 会员因故要求退出学会,应书面通知学会秘书处,会员资格及获得的服务停止,已缴纳的会费不退。
第十二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学会章程,或违背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或对学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学会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 会员服务
第十三条 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享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受一定额度的免费赠书赠刊;
(三)通过学会官网、微信服务号、通讯等推介活动信息和学术成果;
(四)免费使用会员资源库中的学术资源;
(五)优先参与学会组织或支持的研讨会、讲习班、专题培训等学术会议和活动,并享受会员优惠;
(六)利用中外学术组织加强学术交流合作;
(七)申报“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计划”等课题或项目;
(八)优先在“国际中文教育专栏”期刊等学术平台发表研究成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